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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单位垫钱索要遭拒?法院:这钱要给!

作者:民事审判二庭  发布时间:2024-10-24 10:51:48 打印 字号: | |

替公司垫付了劳务费

时隔两年

公司却不认账了

这是怎么回事?

原告丁某诉称,其是天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工地现场管理,2022年,公司派丁某去河北省某基地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该项目在2022年年底停工,但恰好遇到该公司出现资金短缺,无力支付工人退场回家过年时应发放的劳务费。为了安抚工人的情绪,也为了让工人过个好年,该公司与丁某协商,由丁某垫付部分资金缺口,后丁某按约垫付5万元。

但直至2024年,该公司仍未返还丁某垫付的5万元,后丁某与公司因欠付工资问题产生矛盾,继而引发劳动仲裁,而丁某垫付的5万元更是遥遥无期。无奈,丁某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该公司不同意返还5万元,并对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予以否认,在充分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后,蓟州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返还丁某5万元借款。被告公司上诉后,又撤回了上诉。

判决生效后,丁某特意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官依法裁判、公正司法。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信任和认可,也更加坚定了法院干警致力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信念。今后,蓟州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用心用情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