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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 | 蓟州法院工作速览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8 10:45:53 打印 字号: | |

红色主题观影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厚植干警爱党爱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蓟州法院于近日组织开展“我们共‘城’长——看见国防”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红色主题观影活动,观看影片《志愿军:存亡之战》。

《志愿军:存亡之战》以抗美援朝第五次战役的转移阶段为背景,聚焦“铁原阻击战”,讲述了1951年5月,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3军2.5万将士与近5万“联合国军”展开激战。面对武装到牙齿的敌军冲锋,63军全体将士浴血奋战,践行“人在阵地在”的铮铮誓言,用血肉之躯在铁原筑起一道冲不破的“铜墙铁壁”,终于把敌人打上谈判桌。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时刻铭记历史,传承和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力量,认真工作,努力奋斗,用实际行动赓续红色血脉。

法治宣传进校园

为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史龙国赴天津市蓟州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抵制网络暴力”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过程中,史龙国围绕着“法律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法律规定和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热点话题”展开了详细的讲解。从法律的定义、性质、作用入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具体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向全校师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的成因、危害、预防措施及维权途径。同时,史龙国鼓励学生们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在学习和生活中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切实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竭力降低校园欺凌发生的风险,为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基础。

“线上枫桥”解纠纷

日前,蓟州法院邦均人民法庭利用互联网法庭足不出户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大力“点赞”。

张某在社交媒体看到有关成人学历教育的推广广告,后其添加李某微信,支付服务费5000元,要求李某为其报考某校艺术管理专业。在服务过程中,张某、李某因学习方式产生争执,张某要求退费未果后诉至法院。

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如我在诉”理念,在开庭前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希望能够促成调解。李某认为其已经为张某提供了相关报名服务,是张某自己不想外出考试致使学习无法进行,不同意退款。

为节约双方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张某长期居住在澳门,与李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很大原因在于双方的书写习惯及语言交流存在一定障碍,导致产生不良情绪。法官当即变成了“翻译”,充分了解一方意图后又向另一方进行解释说明。最终,双方消除了误会,李某当庭通过微信将服务款项退还张某,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均对承办法官的耐心办案表达了感谢。

业务培训会

日前,蓟州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开展刑事审判警务保障专题业务培训会。法警队副队长杨学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刑事警务保障实务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并对提押、看管、值庭、还押等规范操作流程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围绕刑事警务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常见和突发警情处置以及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中容易忽略的问题,为全体干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