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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宝宝来到调解中心……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4-08-30 09:48:24 打印 字号: | |

2024年8月某天下午,蓟州区“道交纠纷一体化”联合调解中心来了一位怀抱2个多月小宝宝的女士张某。张某声称自己家住西龙虎峪镇,距离城里路途较远,自己还有孩子需要看护,来中心调解赔偿实属不易,希望调解中心能给予帮助,尽快解决纠纷。

经了解,2024年5月,张某怀孕31周期间乘坐其丈夫赵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李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先兆早产”,住院治疗5天,开支医疗费4800余元。现婴儿已出生近3个月,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没有妥善处理。调解中心干警见此情景,立即联系轻型货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沟通调解事宜,并热心为婴儿母亲提供热水、卫生纸及喂奶场所等。

经多次与各方沟通协调,最终在半个小时内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张某11000元,并于1个月内将赔偿款汇入张某银行卡内。调解中心当即制作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此次纠纷得以一次性化解,张某无需再往返奔波。在张某办完所有手续离开时,孩子也在其怀里安然入睡。

如我在诉,司法温情是一道光。蓟州法院在日常办案中更加关注特群体参与诉讼时的需求,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为存在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无碍”参与诉讼,坚持能动司法、快速解纷,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