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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青绿之约 | 蓟州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5 10:20:36 打印 字号: | |

青绿之约,司法之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作用,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蓟州法院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

巡查,守护一湖清水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6月3日,该院环境资源法庭与天津市渔阳水利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以“保护生态文明 共建美好蓟州”为主题的环于桥水库巡查活动。

在巡查中,联合巡查组实地考察了库区库岸线管护、非法捕捞、野生动物保护、河道清淤等情况。同时,针对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生态环境情况展开深入探讨,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守护蓟州一湖清水、两岸青山。

普法,共建美好家园





按照蓟州区统一安排部署,6月5日,蓟州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深入府君山公园广场,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暨生态文明教育宣传主场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传递“两山”理念,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同时,法官结合审理的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讲解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调解,进村屯以案释法

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司法服务前移,做到跨前一步、能动司法,通过诉前调解,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近日,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就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深入许家台镇某村进行诉前调解,并开展现场勘查。

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保护、恢复、惩戒及指引功能,不断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履行好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