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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 人未到,钱已还……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0:17: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

蓟州法院两名执行干警

清晨5:00出发

前往某镇开展强制拘传

没成想

刚下高速

便接到申请人电话:

“被执行人已将欠款偿还”

……

执行法官不会是“白跑了一趟”吧?

让我们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我就不想给你钱!”

2018年,家住北辰区的甲某为蓟州区的乙某进行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完工后乙某尚欠甲某5000元未给付。甲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乙某诉至蓟州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于2022年7月前偿还4000元的和解协议。

谁知,和解协议虽已达成,但是乙某仍迟迟不予偿还,甚至一度给甲某放话:我就是不想给你钱!

在甲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乙某,但乙某电话从未接通,前往其家中也是扑空。经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周边邻居沟通交流后,执行法官得知,乙某每日清晨不到六点便出门务工,夜晚时分才回家。

“我这就把钱转给你!”

为尽快解决该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法官决定早起到乙某家门口去“堵人”。考虑到乙某所在乡镇距离蓟州城区30余公里,通过高速公路行驶,仍需50分钟左右才能到达。于是,当天早上5:00,两名执行干警便从法院出发开展本次强制拘传行动。

此时,闻讯的甲某已从北辰区出发,正在驱车前往乙某家中的路上。多年的气愤,使得甲某在执行干警到达之前,就“按捺不住”地敲响了乙某家的大门。

“你这次还钱不?执行法官正在来你家的路上!你如果再不还,法官就把你带法院去!”

“这大清早,咋还把法官喊来了。他们真要把我带法院去,我们两口子这一天工都没法出了。我还!我这就把钱转给你!”用了半分钟时间权衡利弊后,乙某把4000元的执行案款通过转账方式偿还给了甲某。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清晨5:40,刚下高速的执行法官,就接到了被执行人乙某已经履行完毕的电话……

在该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虽然执行法官没有与被执行人面对面接触,看起来仿佛是“白跑了一趟”,但正是因为强制拘传措施的强大威慑力,让被执行人产生了畏惧心理,才主动将案款履行。这也正是蓟州法院相继开展“执行天网”、“执行猎冬”等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的有益反响。

下一步,蓟州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开展各类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