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承担着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责,是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最直观、最近的地方。近日,蓟州法院别山人民法庭妥善调解一起家庭经济纠纷,当事人当庭自动履行29万元涉案款项,双方就此息诉罢讼。
此案是由新城拆迁所引起的一系列纠纷,长达六年时间里,当事人经历了离婚、赡养、排除妨害、所有权确认、共有物分割、合同纠纷等九次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可以说是新城拆迁类案件的一个缩影。
拆迁引纠纷
老王与金某系再婚家庭,金某与前夫所生一子小王,自幼随金某与老王共同生活。2015年2月23日,老王与小王签订《宅基地投资协议书》约定小王对老王宅基地进行投资,拆迁安置补偿后由小王给付老王20万元及90㎡楼房。
后遇新城拆迁,老王一家开始走上诉讼之路,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六度春秋九成讼”。经过历次诉讼,判决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但双方均未自动履行,拆迁安置所涉补偿及房产未能得到实质性处理。
王老汉再诉继子
2024年1月,老王再次以2015年2月23日签订的《宅基地投资协议书》诉至本院,要求小王按照协议约定,给付老王20万元及90㎡楼房。因双方经过八次诉讼,积怨很深,给调解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法官:“打包”调解,彻底清算
承办法官在案件调解中,发现双方均有“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意愿,于是抓住这个契机,立足实质性纠纷,提出:此次调解,要合并历次诉讼案件一并打包调解,要“一竿子杵到底”“算总账”,彻底清算双方之间债务问题。此思路一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于是,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将历次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逐一进行梳理,并结合本次诉讼请求,明确了老王、小王、金某之间应互相给付的款项数额。
历次案件执行完毕
明确双方互付款项数额是第一步,组织双方接受数额并按照确定数额执行是摆在法官面前的另一个难题。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又先后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面对面”调解,耐心释明和疏导。最终,双方对各自应给付对方的款项表示认可,老王同意给付小王各项费用29万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一起长达六年的家庭经济纠纷从源头上得到了化解。
法官手记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群众的“急难愁盼”,只有树牢“如我在诉”的意识,通过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才能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
一直以来,蓟州法院别山人民法庭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纠纷化解“情”“理”“法”相融合,创立了涉库区纠纷“乡情 乡贤 乡风”融合工作法,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用有温度、有力量、有是非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期待。2023年,该庭被评为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