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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速裁,为诉讼“瘦身”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4-05-07 17:22:2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蓟州法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诉前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通过缩短排期、快速审理的方式将较为简单的案件快速解决,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老同学借钱之后“玩消失”?

某天,逛街的赵某偶遇了小学同学周某,多年未见的两人寒暄之后,加上微信开始聊天。

不久,周某找到赵某表示自己手头紧张,想借点钱度过危机,赵某微信转账借给周某400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周某仅偿还1000元,之后赵某多次催要,但周某不回消息。

无奈之下,赵某到法院起诉。负责诉前调解的速裁团队当即尝试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种方式联系周某,但周某迟迟未现身。

承办法官来到周某家中,家中只有周某母亲在家,周某外出打工。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周某母亲表示愿意替周某偿还欠款。几天后,赵某收到周某偿还的3000元借款,高高兴兴地来到法院申请撤诉。此案,从赵某申请起诉,到通过诉前调解取得还款,不到5天。

朋友寄卖器械变强卖

这天,法院门口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张某,要求与承办法官说明案件事实。原来,此前王某起诉张某要求给付振动筛货款40000元,张某接到传票当日,立即到达法院与法官陈述自己从事经营机械买卖,与王某是多年好友,王某的振动筛是放在自己厂里寄卖的并非卖给了自己。张某之前多次为王某无偿寄卖了机械,因王某现在急需用钱强制要把机械卖给自己。

法官安抚激动的张某,并对张某现有的证据进行了初步审查,与原告联系,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

开庭当天,张某带来了同村的两人为其作证,在法官庭前告知证人出庭义务时,证人突然说到:“我可以说和说和,都是一个村的亲戚,我不愿意为任何一方作证。”法官听后立即劝导双方:“既然都是庄亲,又是多年的好友,怎么不能坐在一起心平气和聊聊呢。”法官从如何处理振动筛入手,为双方提供三种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同意将振动筛从张某处拉走自己处理并申请撤诉,张某主动承担诉讼费用,双方握手言和。此案,从被告接到传票到矛盾彻底解决只有10天。

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速裁机制为牵引,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完善速裁团队的人员配置,以速裁快审“加速度”,让司法为民“有温度”。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