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蓟州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天津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和天津市领导干部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深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为天津发展指航定向,提供科学指引。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就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总书记的厚望嘱托转化为合力奋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精神源泉和工作动力。
会议要求,要自觉将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部署谋划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心领神会、融会贯通,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与辖区高科技创新企业沟通联系,创新助企纾困司法举措,依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深化法院间司法协作,提高跨域平台利用效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蓟州历史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保护,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要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诉前多元解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把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内化、转化为审判质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促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要始终培育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提升干警履职能力,锤炼清正廉洁司法品格,为蓟州全面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