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评选出80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其中蓟州法院别山人民法庭涉库区纠纷“乡情 乡贤 乡风”融合工作法入选。
涉库区纠纷“乡情 乡贤 乡风”融合工作法究竟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年来,别山人民法庭立足水源保护,面对农业生产集约化与村民生活方式转变带来的矛盾纠纷集中频发问题,实行“乡情 乡贤 乡风”融合工作法,通过与基层自治组织、乡镇政府及政法单位协同联动,全流程一站式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新乡情暖心,融化心结
别山法庭以新乡情为药方,纠纷处理时充分发挥各楼楼长的语言、亲情等优势。“结新亲”,法官下沉各楼,与楼长一起与各村乡亲多联系勤沟通。同时,把法庭搬到“家门口”,设立驻镇便民诉讼服务站,每周三法官团队进站提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受理等服务。“学新案”,随着纠纷由田间地头、邻里纠纷转为民间借贷、共有物纷争,法官坚持“以小案促治理”,将庭审现场搬到楼下,让群众明晓常见纠纷的法与理。“讲老话”,法庭在调解时推行乡言乡语,乡言融洽乡情,解释法律时善举例,构建乡情式的新型法官与群众关系。
新乡贤发光,消化症结
选任一批新乡贤,全面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组建新乡贤队伍,确定由镇村调解员、村干部、网格员任“纠纷调解员”,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任“专业指导员”,包镇法官任“法律宣讲员”,建立纠纷排查化解微信群,联合对矛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纠纷排查新机制,法庭与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实施“政+警+司+法”联动融合机制,强化联席会商、网格双轨、预防排查。实行纠纷多层过滤,推动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和前端延伸,纠纷发生后,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村级、镇调解员、包镇法官层层调解。
新乡风固本,强化联结
该庭充分发挥法治宣教作用,通过案例、示范,规范引导村民行为,培育淳朴良好乡风。定新规,指导辖区10余个村制定或完善村规民约,并持续开展村规民约“会诊”工作。选示范,找准示范案例,以1-2起纠纷的处理带动其余案件的调解、和解;选评示范镇村,将诉讼纠纷化解情况与行政村星级评定相结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扬新风,组建宣讲队,进社区、进学校讲解民法典小知识、纠纷化解小提示,录制立案小tips视频教授诉讼知识,介绍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严重危害,提升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