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蓟州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史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蓟州区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监督。全体院级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天津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推进会精神、全市法院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等,研究审议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立足本地实际推进改革创新。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及衍生诉讼案件发生,有力提升法院司法效能,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会议指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幸福安康的最大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堵塞短板漏洞。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实抓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