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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故事 | 一家人的官司
作者:别山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12-13 10:51:3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在人民法庭,家事纠纷占据总案件数的一半以上。如何在沟通交流上做“加法”、语言表达上做“减法”、调解成效上做“乘法”,让当事人“红着脸”来,“笑着脸”走,让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是每一个法庭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

2023年11月,别山法庭就迎来了这样“红着脸”来的一家四口。他们因为拆迁安置房问题产生了矛盾,母亲与儿子因种种误会互删了联系方式,多年没有沟通交流,整个家庭四分五裂。近日,重病的母亲在身体好转后,将前夫、儿子、女儿诉至别山法庭,请求法院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确认。

加法:加强沟通 调解效率↑↑↑

勤于在沟通交流上做“加法”。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可以尝试进行调解,随即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多次走访当事人住所,与其促膝长谈,耐心开导,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互相理解,打破隔阂,化解矛盾。

减法:减少隔阂 诉讼成本↓↓↓

勇于在语言表达上做“减法”。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法官没有采用“法言法语”与其沟通,而是用大家都听得懂的“方言土话”,用通俗的话语释法明理,在拉家常中讲述亲情的可贵与“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在降低当事人理解成本的同时,更拉近了与当事人的关系,有效消除了他们的心理隔阂,加深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

乘法:放大效果 “红脸”转“和颜”

善于在调解成效上做“乘法”。判决并不是解决争端的唯一途径,有时候调解更能够促使当事人打开心结。本案中,承办法官看出了原、被告双方有“爱在心中口难开”的尴尬,当即决定将其他诉讼参与人带离法庭,给一家人20分钟独处的时间,让他们说说心里话。随后,法官趁热打铁,在充分结合双方实际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对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可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家四口重归于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一直以来,蓟州法院坚持在调解工作上下足功夫,不断创新发展“枫桥式工作法”,积极探索理念一新、方式一新、制度一新的家事审判全新模式,力争以“小家”和睦撑起“大家”和谐。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