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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收割玉米却不给钱,这是为哪般?
作者:上仓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11-28 09:13: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上仓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农合同纠纷案件,法官的耐心调解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双方一致好评。

玉米洒落引发纠纷 争执不下诉至法庭

2023年10月,被告老张找到原告老王为其土地收割玉米,但在收割过程中洒落了大量玉米颗粒,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老张认为,洒落玉米粒不仅会影响玉米的收成,还会对明年该土地种植的小麦产生不良影响,于是拒绝给付老王收割费,并将老王的收割机扣押。老王对于老张不给收割费的行为非常生气,收割机又被老张扣押,影响了自己收入,双方争执不下,老王遂将老张诉至上仓法庭。

全力调解化解矛盾 释法明理和解纠纷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马上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发现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争议较大。老张提出对粮食减产进行损失鉴定,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对粮食减产进行损失鉴定,鉴定时间、鉴定费用等因素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于是在多次了解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再进行一次调解。这次,经过法官与双方耐心地讲解、细心地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意见,由老张在扣除玉米损失,并考虑老王收割机误工损失的情况下,给付老王部分劳务费,老王最终撤诉。

基层法庭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承担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任。为民办事,成于实务,蓟州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减少群众诉累,努力保障农耕生产的顺利与稳定。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