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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扣押!两辆百万豪车被控!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14:25:00 打印 字号: | |

外欠百万欠款,却依旧豪车在手,拒不履行债务。面对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干警分别奔赴北京、天津两地,强制扣押两辆百万豪车。      

“我没有车钥匙”→→“找开锁公司”

在一起涉及百余万元标的的借款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得知之前一直遍寻不到的被执行人A公司名下的百万豪车,目前正停放在位于北京大兴的A公司总部车库,于是两名执行干警便紧急出发前往目的地。

上午九点,两名干警到达目的地,在同A公司相关负责同志甲某沟通,并再次确认A公司仍旧不愿履行法律义务后,执行法官将车辆扣押文书进行现场送达。

“我配合工作,但我没有车钥匙。”在接过法律文书后,甲某如是说。

看到甲某名为配合、实为抗拒的态度,执行法官再次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劝说其尽快交出车辆钥匙及行驶证,如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采取应对措施,其后果及费用仍由该公司承担。

最终,在劝说无效情况下,两名干警在当地找到开锁公司及车辆代驾公司,将该百万豪车顺利开锁后,于中午一点钟扣押回法院。

“我没时间送钥匙”→→“找拖车公司”

在另一起同样涉及一百余万元标的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乙某财产在审判阶段已被申请采取诉中保全措施,其名下一辆百万豪车被成功查封。

案件经过审判程序,来到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再次提起网络查询,发现其名下除该百万豪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也拒绝主动履行债务。就在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扣车时,却因找不到车辆无法开展行动。

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发现该车辆停放在被执行人乙某儿子居住的位于天津市区的某小区车库内。执行法官得到线索,紧急驱车前往,及时找到涉案车辆。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乙某,并告知其尽快配合法院将该车辆进行扣押。

“我现在很忙,没时间送车钥匙。”乙某在电话中应付道。

执行干警将相关利害向乙某进行说明后,仍无实际进展,于是联系到一家拖车公司,在下午两点钟,将该百万豪车拖运至蓟州法院。

人难找、车难寻,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积极履行这一法定义务,有力缓解了当前法院查人找物的巨大压力,在申请人线索的有效提供下,蓟州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