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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 法治副校长,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0:15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蓟州区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英山、赵卿联合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山磊,结合校园欺凌事件为该校2500余名师生进行专题讲座。法官、检察官们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和表现形式,分析校园欺凌的危害、影响,并号召同学们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律武器预防欺凌、应对欺凌。

 

△蓟州区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  李英山(右一)、赵卿(左一)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校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的有关规定,蓟州区法院与区教育局密切协作,选聘38名干警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邦均镇沿河中心小学 骆长杰


 

△官庄镇盘山初级中学 徐少峰

 

△邦均镇西兵马中心小学 李宾


△蓟州区第三小学 赵国动


 

△蓟州区实验中学 周小琳

 

△渔阳镇仓上屯初级中学 王继辉

 

下一步,这些法治副校长将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结合学生特点,通过送法进校园、法律知识竞答、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发挥好法治宣传教化作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营造健康阳光的校园法治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