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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擦亮“无讼”风景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04 17:04:04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的突出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具体举措。




日前,蓟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克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战国一行赴马伸桥人民法庭所辖的孙各庄满族自治乡荣山村,实地调研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及“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

在该村负责同志介绍下,肖克健一行详细了解了荣山村近几年的法治建设及经济发展情况,参观了党群服务中心、法治宣传长廊以及新兴产业建设现状。

随后,肖克健在马伸桥人民法庭召开“无诉讼乡村”建设座谈会,听取该院五个人民法庭“无诉讼乡村”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助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提出,要提高站位,提升工作自觉。“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不仅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深化“初心印蓟”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现代化审判理念,推进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务实之举,法庭要主动与镇村对接,法官到田间地头服务,将更多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要相互借鉴,形成比学氛围。五个人民法庭各具特色,但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案件审判、队伍建设等多方面都有相近之处,各庭之间平时要加强会商研判,积极学习彼此在“无诉讼乡村”建设方面推行的有效创新办法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区创建合力。要完善机制,优化解纷路径。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全力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法治示范村联村共治活动,通过法治与自治、德治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功能不断拓展、效果不断显现,让无诉之花盛开在蓟州乡间地头。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