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人民法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将为全区的工作做好保驾护航”
——摘自一封表扬信
日前,某村委会书记兼主任李某到蓟州区人民法院调取一份2007年的案件卷宗材料,受当时技术所限制,该卷宗未形成电子档案,故系统查询不到其所调取的案件。李某误以为法院未妥善保管材料,或不愿为其提供,情绪激动,遂至信访接待室反映此事。
信访工作人员老冯,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多年,接待李某时先问明原委,及时安抚李某情绪,又根据李某提供的只言片语再次到档案室,查询案件线索。最终查到该案卷材料存放在蓟州法院下营人民法庭档案库,随即驱车到法庭调取该卷宗,并与档案室联系,对卷宗进行电子扫描,及时为李某提供了卷宗材料。老冯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细心做好记录,专心进行解释,热心付诸行动,消除了当事人的误会,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避免了一件因误解引发的信访案件。事后,李某为此事专门寄来一封表扬信,老冯却说,“其实这些事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在外界看来,法院可能只是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的地方,立案庭是接收当事人立案材料,并进行登记立案的部门。然而法院不仅是审判案件,立案庭也不仅是登记立案这么简单,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诉讼服务。立案庭即诉讼服务中心,这个中心可不简单,是集立案、审判、调解、鉴定、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部门。
立案庭的干警们之所以常说“其实这些事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就是时刻把“服务”铭记心间,对外服务当事人,对内服务各审判部门,无论是立案调解、速裁快审,还是信访接待,都是把为人民群众服务当作同一出发点。正如表扬信中所说,蓟州区人民法院一定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全区的各项工作做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