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二师兄”惹的祸
作者:别山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03-28 14:55:17 打印 字号: | |

“八戒,八戒,心肠不坏,八戒,八戒,长得可爱”。在大家普遍的认知里,猪是没有侵略性、非常老实可爱的动物。但殊不知,一头成年猪的体重为400公斤左右,若在日常生活中不小心被“二师兄”伤到,那也是相当痛苦的。近日,蓟州法院别山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猪伤人而起的矛盾纠纷。

“二师兄”忽然发怒 中介拇指撞骨折

原告老张系中介,被告老王系养猪户。某日,老张带领第三人刘某至老王家购买生猪。在抓猪过程中,因猪突然发怒将老张的左手拇指撞到墙壁,导致其左手拇指近节指骨骨折。

老张认为自己是在帮被告抓猪的过程中受伤,老王应该对自己的损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老王则认为,老张作为中介,“抓猪”是其在买卖过程中的工作之一,且老张受伤完全是因自己没有注意安全所致,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老张遂诉至别山人民法庭。

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均比较激动,通过法官耐心劝说、释法明理,疏通当事人心结,终于二人平复了心情,同意调解,老王同意给付老张部分赔偿款。

赔偿金额分歧大 调解再次陷僵局

当谈到赔偿金额时,双方又再次产生了分歧,调解进程再次陷入僵局。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如果在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且差距较大,就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无论在时间还是金钱方面付出的代价都得不偿失,双方当事人决定先回家好好考虑。




后经过法官多次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老王给付原告老张相关费用,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随后法官定好时间,二人一同至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老王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将调解款给付原告老张,实现案结事了。至此,一起因“二师兄”惹起的纠纷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