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情融法、以理带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良好沟通,在执结案件的同时,还对双方当事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予以提示,收到了良好效果。
施工现场受伤,致残!
老李在河北省某地承包了污水管道工程,因老王与老李系同村村民,老李便雇佣了老王从事劳务工作。但因老王缺乏相应工作经验,在机器运行时不慎将头部磕伤晕倒在地。经鉴定,老王因此次事故造成残疾,并将长期伴随轮椅生活。
老王的妻子亦患有疾病,无法正常工作,老王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捉襟见肘。双方当事人虽已在审判过程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老李却未按期给付赔偿金,无奈之下老王便求助于蓟州法院执行局。
工程款项未结,无奈!
收到案件时,已值农历新年。承办法官理解打工人一年到头的不易,便积极联系老李。
老李亦向承办法官道出了苦衷:“我这干活的工程款也还没结下来呢,这个活这么干我也是赔钱啊!我知道他也不易,请法官给我时间,况且我确实也没有这么大能力一次性给这么多啊。”
现场释法明理,和解!
执行法官对老李的处境亦表示理解,但随即进行了释法明理,对老王说,“既然你们已调解了,就应该如约履行,不应该找寻其他借口,老王跟你干活是给你提供劳务,你作为承包人肯定有你的责任,况且怎么赔偿你们前期已经在法院达成了和解协议,法律效力已经生成。于情老王是你同村,低头不见抬头见,他家什么情况你也知道,有钱了一定要尽快赔给人家。”
经过一番释法明理,老李表示现在手头钱不很够,年前正是要工程款的黄金期,等要上钱来,请法官放心,一定会第一时间给清。
执行款现场交付,圆满!
春节过后刚上班,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来到了蓟州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老李将40万元现金执行款当场给付老王,至此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送别双方当事人之际,执行法官还不忘提示他们以后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不懈付出表达了感谢,至此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