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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 | 电动车别“任性”,有些责任逃不了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0:10:2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骑电动车出行,但由于部分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在出行中偶有交通事故发生,又因缺乏相应保险,对担责的驾驶人及家庭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

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执结两起因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案件,有效缓和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收到了良好效果。

交通肇事拒赔偿 耐心执行促履行

申某与被某系邻村村民,平时素有交往。在某日核酸大筛时,被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撞到申某,致申某受伤住院。申某胜诉后申请执行。在向被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被某及其丈夫言语激动、态度生硬,不仅认为申某过度医疗,对医药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均不认可,而且认为申某没有工作不应负担误工费。

见此情形,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某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被某表示愿意服从判决。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当场给付了执行款,本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

电动车相撞惹纠纷 柔性执行促和解

原某与被某系邻村村民,某日,被某为图便捷,驾驶电动三轮车逆行穿越马路,与顺行而来躲避不及的原某发生碰撞,原某伤势严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家庭条件均不富裕,原某举债多处治病,被某父亲、妻子均患有多项疾病且终年服药。考虑到双方的家庭情况,如何既能帮助原某尽快实现债权,又能让被某最大限度的拿出相应执行款,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经过仔细分析,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从情感、法律的角度释明了利弊关系,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法官见双方情绪有所缓解,便趁着热乎劲引导双方逐步达成了执行和解,首笔执行款当场给付。

年关将近,安全过年!在此,法官提醒:

1、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前,一定要佩戴好合格的头盔,检查车辆刹车等是否安全,做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在通过人流、车流密集路口时,注意减速让行,看好信号灯,不逆行,不超速。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