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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令+回访”有深度有温度的家庭教育指导!
作者:行政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11-02 14:04:25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蓟州法院行政庭于今年3月份发出第一份家庭教育令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一家现状非常关心,同时也想了解家庭教育令发出后的效果,便于近日进行了一次回访。

经过事先电话沟通,承办法官会同蓟州区教育局德育科科长王红军来到白涧镇,见到了当事人刘某及其母亲马某某。

承办法官首先向刘某了解了近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引导其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随后,向刘某母亲再次强调了家庭教育令的作用,希望通过此令能够引起刘某父母对家庭教育的重视。

最后,对刘某进行文身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其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理性拒绝文身并向其送达《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回访结束时,刘某及其母亲对法官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刘某真诚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谨记法官教诲,慎重交友,坚决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某母亲表示,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以前不与孩子沟通交流的危害性,愿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令的监护职责。

真情化雨,润物无声。蓟州法院对涉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拓展审判职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度。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