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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渝联动,恶意买卖车辆被追回!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10:5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高效作战,配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被恶意买卖至天津市的百万豪车顺利追回,圆满完成了一次异地协同执行行动。

不久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两人来到蓟州区扣押涉案车辆,并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蓟州法院请求协助。在收到市高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的指派及南岸法院的协助执行申请后,蓟州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抽调6名现场执行经验丰富的干警配合南岸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并在南岸法院干警抵达蓟州的当晚,由蓟州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连夜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详细了解案情,对执行流程及分工进行细致安排。

隔天一早,津渝两地8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预案到达车辆停放地,并迅速在财产保管人家中床头发现了车辆钥匙。然而在执行干警依据法律文书进行车辆扣押时,该财产保管人却拒不配合,阻拦车辆的扣押,扬言让法院赔偿其购车损失,甚至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电话。

见此情景,两地两院干警及时对财产保管人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在车辆被查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物权转移登记更是无法办理,尤其以明显低价购买,倘若索要损失,还需向出卖人行权。同时,执行干警又向其一一罗列了抗拒执行的诸多法律后果。随后,蓟州区两名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在详细了解报案缘由后,民警对财产保管人进行了进一步劝解,告知其要根据强制执行手续配合执行。

经过细致的释法,财产保管人不再明显抗拒强制扣押行为。最终,在蓟州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南岸法院干警对车牌号为“某X99999”价值百万元车辆进行了扣押,并成功将其运回重庆。

异地执行一直是执行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蓟州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不断深化异地执行协作和执行联动机制,对兄弟法院协助执行事项高度重视、高效办理,有效缓解了兄弟法院的异地执行压力,实现了司法的高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