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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讲法 | 网购货不对板、物品故障,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2-10-25 15:50:59 打印 字号: | |

随着各类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相对主流的消费模式,与此同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下营人民法庭审理了两起涉及网络购物的合同纠纷。

“买家秀”遇上“卖家秀”

李某从某电商平台的非自营商家购买了一件皮草,收到皮草后发现其与卖家宣传不一致。因收货地系下营人民法庭辖区,故李某将该平台及商家起诉至下营人民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

法官多次调解未果,但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缓和了双方的矛盾。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收到商品后随即申请了退货退款,卖家极速通过了李某的申请,故认定合同已于卖家通过李某申请时解除。判令李某将商品退回商家,商家在收到商品5日内将货款退给李某。李某及商家在收到判决后均立即履行了判决义务。

电商平台购买马桶出故障

张某从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个智能马桶,但仅使用一年左右就出现了严重故障。张某多次在该电商平台联系客服,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一气之下将电商平台诉至法庭。

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通过客服电话联系电商平台,告知其需披露入驻商家相关信息。经过几番周折,法官终于联系上该电商平台的法务,将张某的诉状、证据等材料通过电子方式向其送达,并多次电话联系法务从中调解。最终,电商平台虽未披露入驻商家的信息但同意返还张某购买马桶的款项,张某收到退款后到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网络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消费观念和购物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改变。法院审理案件类型以及审理方式也产生了变化,但蓟州区人民法院一直坚持司法为民、便民的理念,通过电子送达、电话沟通、网络开庭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