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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商联”签署框架协议!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1 19:52:22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上午,蓟州区人民法院和蓟州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行签署合作机制框架协议暨选聘特邀调解员、特邀监督员活动。蓟州区政府副区长、区工商联主席徐向广,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志同,蓟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克健出席活动。活动由蓟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主持。

会议签署了《天津市蓟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肖克健向特邀调解员、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爱军对协议内容进行解读。特邀调解员代表王磊、特邀监督员代表黄凤伟同志作表态发言,其他代表也结合自身工作谈认识、谈体会。

徐向广就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继续夯实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流程,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建议。创新诉调对接新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一站式多元解纷力度,依法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拓展在法律维权、法治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平台共用,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对民营企业的司法行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理性、文明、规范司法,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要增强乡镇商会与基层法院的协调联动。让基层商会等参与到诉前调解工作中来,发挥各自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双方务实合作,联合举办法官“三进”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肖克健就加强部门沟通合作,以更大力度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提高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水平。对于涉企、涉重大工程项目的诉讼案件,优先快速登记立案,将简易涉企纠纷纳入速裁案件审理范围。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三要进一步强化沟通交流,推动营造重商亲商悦商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商会调解室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让商会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展现。

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孙玉仲,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青国及相关负责同志,10名企业家代表,蓟州法院立案庭、邦均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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