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少东:
本院受理原告闻立志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后)、损害赔偿明细表、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00 分 (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别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别山人民法庭 赵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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