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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蓟州法院在行动 | 从剑拔弩张到九案全调
作者:民事审判二庭  发布时间:2022-07-14 10:12:46 打印 字号: | |

近期,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了九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价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发生的纠纷。

资金困难 合同难履行

2019年10月份,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作为被告的多名购车人及某物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原告为购车人向案外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某品牌车辆支付购车款,车辆登记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租赁公司保留所有权,车辆出租给购车人使用,由购车人按月支付租金,物流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九名购车人自2021年5月起就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矛盾激化 案件难调解

鉴于此类案件已有大量生效判决和调解案例,承办法官以简易程序安排九案在同一天开庭审理,但在第一起案件庭审过程中,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其挂靠的物流公司都强烈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三方在诉辩过程中情绪激动、冲突加剧。

不懈努力 三方均满意

为慎重起见,承办人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仔细研究类案生效判决并与物流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倾听企业诉求。

通过与各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再次开庭时,担保方物流公司抵触情绪大大降低,庭审后当事人还主动向法官表达了调解意愿。

法官抓住契机,开庭审理与沟通调解同步进行。一方面向原告宣讲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一方面建议原告充分考虑疫情给物流运输行业带来的影响。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原告给被告作出最大让步,自愿放弃租金加速到期请求和全部违约金及罚息,延长还款期限,并同意承租人从调解次月起继续按月还款,解除对担保方物流公司部分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物流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并表示将监督承租人按约履行,承租人确有实际困难时物流公司会给予帮助。

九案的成功调解,

保证了原告的资金回笼、

为承租人继续运营提供了机会

也为担保方物流公司缓解了压力

真正实现了三方共赢

各方当事人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