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多次调解,既解决了我们的困境,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这样的温暖直达人心!”
近日,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来了两个人,对在该庭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一起保险纠纷案件的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骑车摔倒 保险拒赔
2020年7月,28岁的李某在驾驶电动车时突然栽倒在地,引发重型颅脑损伤、脑疝的交通事故。
一个花季少女就此瘫痪在床、不能自理,为其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但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基本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为其今后的生活带来一线希望。
但保险公司以医保部门核销时认定为“突发疾病遭受的身体伤害”为由拒绝理赔,故李某家属诉至法院。
法官不放弃 调解暖人心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李某家属主张其在驾驶电动车过程中,购买的物品卡到车轮内导致李某摔伤,头部造成重度残疾,对社保部门认定的“系因疾病摔倒”意见很大,情绪激动。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如果让李某对社保核销结论提出异议,需经行政诉讼程序,会加重当事人诉累、激化矛盾,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最终保险公司考虑李某生活困难的现状,同意支付补偿款35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几天后,保险公司即将补偿款全额打到了李某账户上。该款不仅缓解了李某的燃眉之急,更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便捷。
近年来,蓟州法院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快速、灵活解决纠纷的需求,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彰显了政法干警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