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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种植罂粟900余株,法院判了!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06-16 08:49:10 打印 字号: | |

有人认为罂粟花美丽便将它种在花盆中欣赏有人误以为罂粟壳可食用就种在了自家庭院中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案情回顾

田某某于2021年间在蓟州区某村自家院内种植多株疑似罂粟苗的植物,被民警依法查获。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种植的植物样品中检出吗啡成分。后公安机关电话传唤田某某到案,并将植株铲除。

蓟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