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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行政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05-07 11:47: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蓟州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案情简介

老刘(69岁)受雇于A公司从事清洁工作。某日,老刘在去单位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老刘申请工伤认定。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将其受到的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A公司不服,诉至蓟州法院,请求依法撤销上述决定。

通过查阅案卷材料,承办法官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纠纷成因并不复杂,但本案中伤者年近古稀,工伤保险纠纷涉及其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导致伤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

随后,承办法官分别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其实质诉求。为便于后续程序办理,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共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沟通。经答疑释法,原告A公司表示对老刘因公受伤的事实予以认可,对认定工伤决定书也无异议,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难处:近年来公司的效益不理想,后期不能一次性赔付老刘的工伤保险待遇。

老刘表示,自己在乎的不是公司能不能赔,赔多少,怎么赔的问题,真正让生气、寒心的是受伤后公司的态度。

了解了双方心结所在,承办法官开始着手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原告、第三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原告随即申请撤诉。

法官手记

行政审判中,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十分必要,有时当事人面对面,把事理清了,理说透了,气捋顺了,矛盾自然而然就化解了。本案从立案到结案历时15日,通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满意度,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