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叮!您的26万元赔偿款已到账!
作者:民事审判三庭  发布时间:2022-03-04 08:55:36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法官您好!法院判决我赔偿原告的26万余元款项已经全部自动履行了……这是近日一位当事人给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法官打来的电话。

雇员出车发生“事故”身亡

雇主孙某平日经营餐具配送业务,雇佣张某等三个年轻人负责送货。一天,张某载另外两人驾驶孙某的轻型厢式货车去山里送货。当张某驾驶该车行驶至一处下坡急弯路段时,由于车速较快车辆失控,该车左前部碰撞道路南侧护栏后驶出道路并侧翻,事故发生时车上三人均未系安全带,该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雇主孙某主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向张某家属微信转款14万元。但双方就具体赔偿数额未能协商一致,张某亲属遂将孙某诉至法院。

辨法析理 胜败皆服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原告认为其亲属作为雇员不应承担责任。而被告认为,司机有违章行为、负交通事故全责且在送货中擅自变更路线应独自承担责任。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困难,为此,法官在判决中辨法析理,详细明确地阐述了各自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劳务关系中的相关责任。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而言,雇主要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雇员对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应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具有高度注意义务且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情判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下发后双方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孙某于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真正实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