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四天 法官带你驶向调解高速车道
四天能干什么?民事审判一庭给出了答案:四天能化解一起排除妨害案件,解决群众所急!
近日,心急如焚的杨女士来到蓟州法院起诉并申请鉴定。原来,杨女士家的储藏室内异味严重,经其核查发现储藏室内有一部分供热设施,由于设施与正下方的供热站连通且存在缝隙,异味便从这里散发出来,杨女士认为异味已经严重影响了储藏室的使用,沟通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热电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勘查,并提出建议、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热电公司当场表示会对杨女士的储藏室进行维修,杨女士也同意了调解方案。第二天热电公司工人对缝隙打上了泡沫胶、磨上了水泥,切断了异味来源,彻底去除了异味。随着问题得到了解决,杨女士也主动提出了撤诉。
屋顶防水起纠纷 法官释法化干戈
老旧小区年久失修,一到雨雪天气顶楼难免出现破损、漏水情况。那顶楼的维修费用究竟由谁承担呢?近日,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在维持邻里关系的基础上进行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纠纷案件。
某小区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其中一栋共有24户住户,每次遇到雨雪天气,6户顶层住户家里就不断漏水。尤其是今年雨水较多,楼顶出现严重破损漏水现象。6户住户进行了维修并先行垫付了维修款13497元,24户平均计算每户应均摊562.36元。维修完毕后,其中10户住户以未提前通知、费用不应均摊为由拒绝交费,无奈之下6户顶层住户将这10户住户告上法庭。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对此案开展诉前调解,采用到现场与双方面对面沟通、电话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将法理讲透,将情理说明。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7户住户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心服口服,将费用给付,原告主动撤诉。但其余3户均未达成调解,进入诉讼阶段,承办法官依然将调解贯穿其中,最终调解成功,原告当庭撤诉,该起纠纷最终得到解决。
一直以来,蓟州法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高效快速处理纠纷。在处理群体性诉讼时,既严格依法办事,又致力于维护双方正当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