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法院下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庭的调解下“怒目相对”的冤家握手言和。
欠钱不还上法庭
原告张某经营了一家服装店,被告丁某经常从张某处购买服装。一天,丁某到张某的服装店称自己有急事,需要600元现金,一周后还钱,并给张某打借条。张某听后将钱借给了丁某。然而,到了还款的日子,丁某却联系不上了。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丁某仍未还款。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在街上看到了丁某,于是将丁某拦了下来,说话间,将丁某的电瓶车钥匙拔了下来,称“若你不还我钱,我就不给你电瓶车钥匙”。二人说着就要打起来,有人报了警,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将二人带到下营法庭进行调解。
柔性调解化纠纷
考虑到双方在同一地区居住,且借款数额不大,如能调解成功,不仅可以化解双方矛盾,还能尽快案结事了,减少诉讼成本。于是法官助理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为丁某做了分析,让其转变观念,明白欠债还钱合理合法,不能因为对方的催讨就本末倒置,张某出于朋友情谊借钱,没有要求丁某支付利息,丁某应珍惜这样的朋友。同时,劝说张某体谅丁某的难处,多给丁某一点时间。最终,在法官助理的一番劝说下,双方接受调解,丁某答应一周内将借款付清。法官助理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并告知了双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后续若丁某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拿到调解书后张某将电瓶车的钥匙还给了丁某。
到了约定日期,丁某主动给法官助理打电话,表示已将欠款全部还清。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调解。
为群众办实事要落实到实处,耐心细心不可或缺。下营人民法庭对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快审快结,调解优先,最大限度的减轻了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了到司法的温度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