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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活封”“活扣”,600万元执行到位!
作者:尹桂双  发布时间:2021-11-18 10:26:27 打印 字号: | |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这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个环节。当一个陷入困境企业成为被执行人,蓟州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对涉案厂房、设备“活封”等手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让企业“活”了过来。

疫情影响生产经营 贷款到期无力偿还

某饮品生产企业以其所有的坐落于蓟州区某镇的房产作为抵押,从天津市蓟州某银行公司贷款6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受多种因素影响,订单骤减,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逾期数月后,银行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善意文明执行 传递司法温情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蓟州法院执行干警本着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深入了解被执行人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未能履行的原因、分析企业有无发展潜力、是否存在救治的可能后,确定了适度合理的执行措施。

由于被执行人公司仍在继续生产,为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恢复偿还能力,执行过程中,法院对厂房设备等在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了查封登记,没有对该企业采取“死封”措施,在“活封”期间,这些厂房设备依旧可以用于生产产品,而不能转卖。

同时,坚持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让被执行人积极去融资。待被执行人公司经营状况改善后,自动履行了60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银行拿回了贷款,企业也在继续经营。

今年以来,蓟州法院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努力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