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区人民法院邦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12日,原告买某在淘宝某旗舰店购买了一个花梨木衣柜,购买时该店铺承诺衣柜为全花梨木制造,没有掺杂复合板,在原告支付六千余元货款后,被告如约发货,将衣柜送至买某家中。但收货后,买某发现衣柜并非全花梨木,而是复合板制品,买某认为卖家在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买某三倍货款。因本案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承办法官在收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买某表示自己在这家店购买就是因为看中了旗舰店的名号,且店铺承诺为全花梨木,觉得商品质量有保障,结果收到货之后大失所望,又浪费感情又折腾。经过法官的沟通,卖家同意对买某进行赔偿,但认为买某索要赔偿金额过高。法官耐心与双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卖家赔偿买某八千元,案件成功调解。
网络购物有风险,消费者应理性购物,对优惠幅度较大的宣传要认真甄别,避免上当受骗。在网络侵权发生时,消费者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