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第一届人大
七次会议文件之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肖克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蓟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838件,审(执)结21810件,涉案标的额达18.5亿元,为创建美好蓟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严格司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创建“无黑”地区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扫黑除恶不停步,大案攻坚不手软。从重惩处于忠涉黑案贪污罪共犯孙淑珍、于海彬,从严从快审结张金朋涉黑案、丁氏三兄弟涉恶案以及卢庆兴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认真贯彻中央督导组“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工作要求,翻查案件13290件,研判案件550件,移送涉黑恶、涉伞犯罪线索144条,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打击杀人、抢劫以及涉枪涉爆、黄赌毒等严重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从严惩处如成汽贸郭晓同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有力守护蓟州绿水青山。依法惩处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刑事案件1051件,判处罪犯1232人,助推了平安建设,维护了社会安宁。
——妥善审理民商事和行政纠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进位,积极作为,全力配合区委、政府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及承包费清缴整治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强化立审执衔接,设立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合议庭,指定专人审理、专组执行。共审结涉农村土地案件223件,诉前调解70余件,提供法律指导180余次,诉前研判问题合同300余份。特别是与公安、乡镇政府联动执行,拔钉除障,专项攻坚。腾退房屋1099平方米、土地218亩,有力促进农村稳定、集体增收,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1200余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601件,及时实现受害方合法权益。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地球卫士公司2.6亿元成功拍卖,职工劳动债权2000万元足额清偿。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区工商联签署框架协议,合作探索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路径,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案件317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对涉众型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和审理工作,平衡各方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走访座谈、应邀培训授课、组织庭审观摩,并着力化解政府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公安武清分局作出的司法建议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亮剑执行攻坚克难,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去存量、抑增量,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全年执结案件7200件,执行到位金额6.1亿元。两起案件入选天津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一是强化队伍保障。设立5个实施团队和查控组、快执组、外勤组,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并借助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执行效率显著提升。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借助公安驻法院警务室大数据功能,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2800余人次。加强与银行部门沟通,提高网拍成交率和溢价率。与各财政所、农经站协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安置补偿款30余万元,提高执行到位率。三是强化执行威慑。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主要财产“一网打尽”。拘传被执行人268人,拘留78人次,移送拒执犯罪6人,有力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让遵法诚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期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诉源治理,树立多元解纷新理念。全面总结三年创建“一流人民法庭”工作,制定《关于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法官联系乡镇,司法服务下沉,做到“乡镇一声哨、法官来报到”。与司法局签署合作协议,建立特邀调解、公证参与执行、律师代理申诉等16项深度协作机制,密切法律职业共同体联系。坚持用心司法、法理融情,邀请妇联干部、司法所所长参与调解棘手家事案件80余件,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20余次,修复家庭创伤,引领良好家风。聚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网格调解。邀请村干部协助法院化解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纠纷200余件,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
——引入智能服务,提升群众诉讼新体验。“线下”,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争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立案、缴费等多项事宜,实现实体服务“全覆盖”。“线上”,坚持“互联网+”理念,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手机APP 软件系统等,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以及三方对话、在线调解,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为五个人民法庭更换公务用车,配备“便携式科技法庭”,实现远程电子签章和文书同步打印,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创新工作举措,实现司法为民新发展。围绕解决群众诉讼活动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三次提高五个人民法庭受案标的额,开通立案通道,筹建新城巡回法庭,并推进“一乡镇一诉讼服务站”“一乡镇一法官”建设,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即可解决涉法难题。在景区规模大、游客数量多、旅游纠纷易发多发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公正高效化解涉旅纠纷,助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对抚养、赡养、相邻关系等多发性、典型性纠纷,巡回审理、公开宣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三、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巩固法院发展根基
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司法改革步伐,提升司法效能,更好服务司法实践、服务公众需求、服务社会发展。
——统筹人与案,注重在提升效率上增强动力。深化法官员额、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遴选员额法官5人,新招录干警10人,16名聘用制书记员走上工作岗位,实现人财物向一线办案倾斜、向审判业务侧重。科学组建交通事故、家事纠纷等专业化审判团队,确保审有所专、业有所精。加大对金融借款、物业服务及小额借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直接转入速裁程序,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厘清权与责,注重在提高质量上深挖潜力。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程序,有效强化宏观指导。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分案模式,赋予主审法官、合议庭相对完整独立审判权限。推动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把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参与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做好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全年院庭长办案14095件,位居全市法院第二。
——抓实质与效,注重在审判管理上精准发力。大力推行审判管理“六个一”:对审判质效情况,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对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一案一评查、一案一评定;对案件审理期限一天一查看;对卷宗归档情况一月一通报。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细化“四类案件”监管办法,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发挥集体智慧,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裁判尺度更加统一。
四、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审判能力水平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建设。院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准确把握区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确保法院工作与蓟州发展同频共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以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举办国庆升国旗仪式、法官宣誓等活动,抒发爱国情、砥砺报国志。组织干警参观盘山烈士陵园、蓟州警示教育展,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并深入社区、乡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通过“四个教育”,补足干警精神之钙。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通过深入查摆检视,把问题找实、把原因摸透、把措施定准,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更加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注重培养锻炼,增强履职本领。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鼓励广大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到执行岗位打磨、到涉黑涉恶等急难险重一线办案,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共对29名同志提职晋级,30名同志晋升法官等级,44名同志交流岗位,旗帜鲜明树立起重担当、重实干用人导向。改革培训方式,优秀法官、先进典型上讲台开展案例教学,推动课堂讲授与岗位练兵、法官论坛、庭审观摩等形式相结合,营造互学互比互看、创业创新创优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带头承担的重点调研课题连续两年获全市优秀,我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持续正风肃纪,促进司法廉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反“四风”,着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强措施、出实招、真整改。修订案款规范、公车使用、卷宗归档等多项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案、管人、管权、管事的有效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审务督察、突击检查,狠抓工作细节,及时整改问题。定期推送倡廉短信,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蓟州法院始终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加大人民陪审员选任力度,新补充陪审员100人,参审案件1569件,参审率98.7%。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直播庭审363件,上网文书10709件,上网信息8409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体法院干警戮力同心、奋力拼搏的一年,也是蓟州法院工作阔步前行、蓬勃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广大干警敢于担当、秉公办案,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充分发挥了定分止争、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坚决守住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营人民法庭被市委政法委微信号专题报道,上仓人民法庭被区委评为“敢闯敢突·担当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我院执行工作、审理的黑恶案件和家事案件分别被天津电视台《法眼大法庭》《都市报道60分》《家和万事兴》等栏目连续播出。40余篇新闻稿件被《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等媒体采用发表。创作的微视频被“学习强国”推广。拍摄的微电影《灯塔》获全市政法系统三等奖。并有6个集体、13名个人获区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蓟州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当前法院工作尚处于爬坡过坎、中流击水的艰难时期。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表现在:少数法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还不足,防控重大风险、服务发展大局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法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释法说理不到位、社会效果不理想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警纪律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正,不同程度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和各方面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蓟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区委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以更大的决心践行初心使命。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突出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以更高的标准实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完善依法严惩、“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蓟州。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人民群众。大力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司法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稳的步伐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员额法官遴选、交流和退出机制,健全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深度应用,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快捷便利。
各位代表,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义不容辞;服务保障地方发展,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上来,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的担当精神、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奋斗姿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奋进,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创建美好蓟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中央督导组“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动员一遍”,在前期动员群众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再翻查一遍”,对前期已经查处的案件,还在深挖彻查的案件,要组织力量,重新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对已判和未判的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再追责一遍。要开展好“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要查清有无“保护伞”,刑事案件要查清有无涉黑涉恶涉伞;要开展好“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已审和未审的案件都要查清是否涉黑涉恶,有无“保护伞”问题。
2.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同时明确,在两到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3.分段集约执行:为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明确执行局人员各自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督,实现精细化、科学化、集约化管理。查控组负责首次送达、首次网络查询、前期节点查询、确认联系电话等内容,帮助团队完成归档扫描任务。快执组负责将查询可结案的案件在15日内办结,对经查询财产不能结案的进行二次分案,发布限制消费令,移送案件到执行团队执行。外勤组负责涉及京津唐廊银行、不动产、车辆查扣冻集约事项、民事保全、委托事项办理。
4.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
5.三年创建“一流人民法庭”工作:自2017年以来,蓟州法院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审判、一流的改革、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文化”“五个一流”人民法庭,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6.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7.网上立案:是相对于传统形式的立案而言的。在传统的立案模式下,原告或其代理人需要到法院提交起诉书和其他必要的材料。而网上立案就是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接收诉讼证据材料,使立案更便捷。
8.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开展跨域立案服务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利用网上立案设备,在当地法院工作人员协助下向异地法院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异地法院审查通过后直接予以立案的工作机制。
9.便携式科技法庭:将科技法庭基本功能集成在一个便携箱内,包括可移动的庭审主机、摄像头、拾音器等设备,方便法官巡回审判等外出开庭时随身携带,实现庭审全程数字化。
10.远程电子签章: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了与法院办案系统功能对接,通过文档定位,为法律文书自动套红章。同时该系统具备防伪功能,法律文书上所打印的红章,会生成防伪二维码,防止了电子签章被私用、滥用。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节省了法官的办案时间。
11.“一乡镇一诉讼服务站”“一乡镇一法官”: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法院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便民诉讼服务站,指定26名法官定期进驻,精准开展诉前调解、指导民调、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
12.员额法官:指在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内,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案件数量、辖区面积、人口密集等因素,按一定限额确定法官数量,经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现有法官助理中按限额遴选确定的入额法官。
13.院庭长办案:这是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中的一大特点。进入员额的院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在处理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的同时,承办和参审一定数量的案件,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
14.“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院庭长应对以下“四类案件”进行监督: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5.“四个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
16.“一案三查”:扫黑除恶专业名词,是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7.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