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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能见官”成常态!试行庭前质证 提高庭审效率
作者:行政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1-10-28 20:55: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向广、公安蓟州分局纪委书记刘成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基本案情

郭某某与第三人孙某因收水费纠纷发生冲突,经调查,公安蓟州分局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郭某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后郭某某对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不服,将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

庭审现场

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缩短开庭审理时长,庭前,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质证。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副区长出庭应诉,表明了行政机关对化解矛盾的积极态度,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今后,蓟州法院将继续主动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数据采集和反馈工作,定期与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培训与庭审观摩活动,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