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一场背靠大山的庭审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9-03 07:30: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蓟州区穿芳峪镇某村村头,一场特别的庭审正在进行。在庭审现场,马伸桥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找来桌椅板凳,坐在原告与被告房屋之间,背靠大山,开庭审理了双方的财产损害案件。

原告老白与被告老李是前后院邻居。老白认为老李家为了方便出行,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拆除了老白家部分猪圈墙体,给老白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老白请求将猪圈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而老李则表示,当初并未拆除猪圈墙体,只是进行了杂物的清理,且此行为经过了村委会的同意。双方对此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

该案受理后,马伸桥法庭的承办法官考虑到老李腿上有伤,客观上到庭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决定把庭审搬进村中进行。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结合法理与情理释法析理,最终决定择期宣判。

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深入,能带给人民群众最生动、最直观的司法感受和法治形象。此次人民法庭把庭审“搬”到大山里,是贯彻落实“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