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祸从“地”降 法官来帮
作者:民事审判第一庭  发布时间:2021-08-19 15:31:10 打印 字号: | |

“这才是新时代的好法官!”当事人李大姐竖起大拇指,高兴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2020说起。一天,李大姐来到小区旁边的公园溜达,走到公园的尽头,发现紧挨着公园有一处空地,里面杂草丛生,还有一些尚未拆除的建筑物,地上有一条土道。李大姐便想着去里面看看,但当她走到一处水泥石板上面时,突然脚下踩空,重重摔倒在地,事后,李大姐被民警送到医院并诊断为腿部骨折。

后经了解,这块空地的使用权属于A公司,李大姐一气之下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但A公司辩称,李大姐系成年人,自行进入A公司属地,应具有相应的判断能力,且事发地点并不是正常同行的道路,李大姐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为更好的了解案件情况,主审法官随即到事发地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又赴派出所调取了出警视频,经深入细致查看,发现事发时该空地并未设置有关防护措施。主审法官深知,双方分歧意见较大,若不解开双方心结、一判了之,难以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后主审法官对A公司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了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A公司对李大姐的“飞来横祸”表示理解,同意对李大姐的进行相应的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李大姐自己还有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在前述诉讼期间,李大姐也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很快李大姐也与保险公司达成了和解。

两个案子的快速调解让李大姐的巨额医疗费开支有了着落也对之后的二次手术有了信心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为群众办实事,解“纷”更解“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