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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还不搬?法院:腾清!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8-27 15:10:33 打印 字号: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蓟州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特别是以成立区司法裁判联动执行中心为契机,汇聚多方合力、加大执行力度,成功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年前,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某(化名)1900平方米房屋当做售楼处,然而房屋到期后该房地产公司拒不腾迁,无奈房某将其诉至蓟州法院要求其腾清房屋。

案件依法判决后转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调解均被拒绝。在法官数次释法明理下,该公司负责人委托其代理律师负责有关事务。

同时,承办法官也陆续收到该房地产公司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申请执行书。经现场勘察了解,该租赁房屋内办公用品、家具、电器一应俱全。见此,承办法官心里有了底,回到法院后,经商讨,蓟州法院决定对房屋内物品进行评估拍卖,这样不仅能够腾清房屋,还能偿还部分员工工资。

随后,在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的协调下,蓟州区司法局公证处在执行当天到场对腾迁物品现场公证,第三方评估公司也及时对物品进行了评估,在团队协作下,该房屋仅用三天时间便全部腾清现物品,已经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拍卖后的钱款也会及时汇入员工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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