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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公诉→审判 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1-01-20 09:24:23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随着一声法槌敲响,蓟州区一起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在新成立的刑事速裁法庭当庭宣判。

从审查立案到送达起诉、开庭审理,再到当庭宣判、判决送达仅用半天。公、检、法依托执法办案中心“一站式”快速办案,既提升了办案质效,也让当事人更加便利。

 

轻刑快审 审出新速度

 

这是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被告人张某酒后驾车在行驶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后被处警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属于醉酒驾驶。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依法告知被告人张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仅花费十分钟。

             

被告人:服判,不上诉!

 

在审结的另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冀某同样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虽然程序简化,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减,反而是更加突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了案件审理公平公正性。

法官提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是蓟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