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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土地承包纠纷解决了!
作者:梁钰琨  发布时间:2020-12-20 10:53:05 打印 字号: | |

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日前,马伸桥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孙各庄满族乡北太平庄村就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巡回审判。

1984年,王某的父亲承包了北太平庄村一处果园,后其父亲因年岁较大,将所承包的果园分给了王某及王某兄弟二人。北太平庄村委会在80年代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如果村民发现果树死亡应及时进行补栽,合同到期后由村委会对补栽树木进行补偿。王某的承包合同于2014年到期,但因果树补偿问题与村委会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二人均未与村委会续签合同,但一直按照原标准向村委会交纳承包费。蓟州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及承包费清缴整治工作开始后,为推动合同清整工作顺利开展,北太平庄村委会将王某作为典型起诉到马伸桥人民法庭。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案件成因,并找到王某做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考虑到该案系农村问题合同清整工作的典型案件,为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把握庭审节奏,耐心聆听双方心声,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纠纷展开激烈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离开,而是围绕案件以案说法,以法析理,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之下,王某与村委会当场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也使前来旁听的群众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该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打造“无诉讼乡村”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创建“无诉讼乡村”、推进“一乡镇一诉讼服务站”“一乡镇一法官”建设等多种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史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