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利用封建迷信诈骗 “大仙”被判刑
作者:王欣欣  发布时间:2020-09-25 16:10:03 打印 字号: | |

“你家有阴魂盘踞,必有血光之灾,要立佛堂破财消灾,才能保你平安......”乍听之下是不是会为之一惊?打着封建迷信招摇撞骗的“大仙”们,借助互联网又潜入我们身边做起了骗人的勾当。

近日,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起利用短视频平台以封建迷信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案件。

为坑钱,花季少女摇身变“大仙”

被告人女某(化名)利用某短视频平台传播封建迷信信息,给自己树立“大”形象被害人男某(化名)经常观看女某视频作品。2019年10月,男某近期诸事不顺添加女某为微信好友请求答疑解惑10月11月期间,女某伙同其朋友小某(化名),先后通过视频聊天、到家中看宅等方式谎称男某遭遇的不顺是因为“犯小人”,男某及其妻儿“有灾”,需要“破小人”、“聚财补库”、“超度婴灵”、“还童子”、“立佛堂”等封建迷信方式破解,共骗取男某及其妻子钱款人民币近十二万元。

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女某、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合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处罚。女某、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同时,女某及小某近亲属积极退赔被害人男某及其妻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以诈骗罪判处女某、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求歪财,年轻小伙结群跳“大神”

无独有偶。2019年7月,神某(化名)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一个自称会“跳大神”、“看事儿”的人,遂私下联系,寻求“合伙赚点钱”。于是,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神某伙同他人以虚构被害人被鬼魂缠身事实,告知需请大师“驱鬼”、“治病消灾”。先后哄骗四名被害人到神某家中,利用“出马”、“做法事”、“请佛像”等封建迷信手段,骗取四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三万余元。

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神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以诈骗罪判处神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示:好的愿望当然无可厚非,但决不能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应该通过自身积极努力改善生活。学习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提高辨别是非能力,谨防不法分子借封建迷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