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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
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9-09-12 18:06:45 打印 字号: | |

9月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2018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院再次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这已是我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院在市高院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工作大局的工作职责,推动信息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将信息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对于重要改革事项、重点工作开展、重大案件审理,第一时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我院破产审判、执行工作、理论研究、脱贫攻坚以及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和高度认可。二是精心组织,完善机制,切实抓好信息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信息工作机制。组建专、兼职信息员队伍,把信息触角延伸到全院各部门,并以我院开设“蓟法讲坛”——法官教法官系列活动为契机,强化信息采集、处理、报送知识培训,着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信息员队伍。三是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切实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找准信息源,做到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并将信息工作与审判业务及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深入一线,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亮点、突出成效和特色举措予以深入总结提炼,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信息及时报送。对信息加强综合研判,强化精深加工,加强信息的鉴别筛选和汇总提炼,打造精品信息

信息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信息工作的新要求、新需求,紧扣法院工作主题,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全面做好信息采编报送工作,助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