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第一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十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翟 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蓟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540件,审(执)结22787件,同比分别上升6.38%和6.28%,涉案标的额达19.05亿元,结案率96.80%,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为蓟州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美好蓟州、平安蓟州建设,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以创建“无黑”地区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以于忠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初战告捷,效果显著。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向公安机关移送扫黑除恶涉案线索45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以及涉枪涉爆、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促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430件,规范交通秩序,保障文明出行。从严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犯罪,明是非、亮底线,促使其理性维权。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打击朱延虎等20件84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从宽处理536人,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9天,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促进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063件,判处罪犯1271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强化了社会治理,维护了大局稳定。
——妥善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沉基层、强作风、促发展”鼓励敢“闯”敢“突”活动,班子成员带队赴金融机构、新城公司、产业园区调研,服务企业,助力发展。制定《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对地球卫士、玉石公司、一阳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743件,同比上升2.68%。依法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类案件3488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576件,注重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2462件,防范金融风险,规范经济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审结房地产案件808件,依法制裁恶意毁约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478件,同比上升4.6%。妥善审理城镇化进程中引发的纠纷,严格法律标准,加大协调力度,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对土地类非诉案件审查力度,密切与国土资源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守护耕地红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共执结案件7708件,执行到位金额5.25亿元,实际执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等重要考核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一是强化执行联动。在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全区60余家单位开展“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战”活动,执结案件1781件,结案标的额7805.85万元。继续加大京津冀法院协作力度,跨域执行案件103件,实现执行工作“同城效应”。与区委组织部配合,对8714名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309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63人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取消资格,75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让诚信有市场、失信不能立。二是开展专项执行。执结涉民生案件1606件2100余万元、金融案件802件6700余万元。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及现场实地查询被执行人房产、车辆信息1.6万次,冻结资金1.7亿元。网络拍卖228次,成交额7292万元,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严格依法执行。坚持对失信人员打击不放过、对外逃躲避被执行人查控不放过、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财产处置不放过。依法将223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6586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利用城区和村村通广播公开曝光120人,34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给付金额71万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司法拘传被执行人367名,拘留73人次,到位金额2195万元,移送拒执犯罪7人,形成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执行的强大威慑。
二、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彰显司法服务人文关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成果。
——诉讼服务延伸升级,让司法更便民。整合立案、速裁、诉前调解职能,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共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当场立案率达99.94%。推广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让当事人“在家”即可完成相关诉讼手续,该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载。继续深化繁简分流,推行专业化、要素式审判,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超过90%,审限同比缩短4.64天,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深入田间地头炕头、旅游景区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先后向205人发放救助款305.6万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让司法更利民。一年来,我们制定加强民生保障实施意见,审结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案件3500余件,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案件,严厉惩治涉医犯罪,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妥善审理涉老幼妇残等弱势群体案件,注重教育引导,采取有效调解方式结案。圆满完成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特色鲜明,成效良好。2名干警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制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会同区建委、社保局等部门深入施工现场妥善化解案件400余件,努力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
——擦亮服务群众窗口,让司法更亲民。五个人民法庭干警立足辖区、扎根基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与镇村干部一起深入一线调解农业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案件,规范土地合法流转,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对324件涉及村庄规划、村委会换届以及相邻关系等多发性、尖锐性案件,积极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真正让纠纷不出村、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684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42.48%,个人最高结案456件,无一矛盾激化或非正常信访。上仓人民法庭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系列丛书》收录。
三、着力强化规范管理,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政治生命线。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院庭长办案18375件,位居全市法院第一。遴选12名员额法官,招录6名干警及53名聘用制书记员,全部向一线倾斜,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审判活力。认真落实司法标准化要求,对审判数据月通报、季考核,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总结审判经验,强化宏观指导,对发回改判案件逐案评定,按期公示,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完善审判管理,务求工作实效。坚持制度化管理、全程化监督、信息化保障,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职能,构建全员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确保质量不下降、监督不缺位。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评选最差案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自我加压,推动工作。制定《关于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案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扩大司法公开,彰显司法民主。升级改造信息化3.0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依托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直播庭审131次、公开裁判文书22672份,公众旁听案件29场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会同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率达99.65%,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显著增强。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案释法,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新媒体建设,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工作,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微视频获市级三等奖,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将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思想上对接、工作上对标、行动上对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固化“党员政治学习日”“党性锻炼活动周”,推动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常态发展。院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汇报重要工作,对于区委要求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显著增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凸显。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法官轮训班7期、《高端讲坛》12期,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技能。鼓励干警参加远程教育、学历深造,丰富知识结构。切实强化科技应用,科技法庭应用10783次、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应用110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搞调研,承担的市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获优秀,庭审及裁判文书分获市法院系统二、三等奖。深入开展庭审技能、文书制作、庭审记录、卷宗归档技能竞赛10余次,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年结案数超200件法官占21.35%,结案300件以上占17.98%,12名法官结案超过400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形象公正”专项活动,持续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铲除“圈子文化”“好人主义”滋生土壤,治庸治懒治无为,积极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院党组坚持政治标准、事业为上,秉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22名同志提职晋级、15名同志调整岗位、1名同志任职回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制定财务支出、公车管理等多项制度,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利用第一种形态谈话7人次,主动向区纪委监委移送1人,不怕揭短亮丑,勇于挺纪在前。为敢闯敢突的人“开绿灯”,为埋头苦干的人“兜住底”,真正构筑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先后视察人民法庭建设和执行工作,看望慰问法院干警、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报告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要求。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真正将法院工作置于代表委员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体法院干警戮力同心、奋力拼搏的一年,也是蓟州法院工作阔步前行、蓬勃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广大干警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篇章,先后涌现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区委坚强领导,靠的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靠的是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蓟州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尚需改进,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全面解决执行难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新考验,人员分类管理尚需完善,改革配套措施需要加快落实。四是面对纪律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仍需健全,特别是个别干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创建美好蓟州的深化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区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深化“沉基层、强作风、促发展”鼓励敢“闯”敢“突”活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开创新时代蓟州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美好蓟州创建工作努力奋斗。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创队伍建设新篇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务实举措,强化“靶向治疗”,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开启审判事业新征程。按照“深挖根治”要求,深入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攻坚仗。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稳定的营商环境。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好总攻仗,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为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以为民司法为宗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保障力度,积极回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发生的纠纷,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坚持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在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和司法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司法权运行体系权责统一、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方便法官办案,服务社会发展,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上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奋力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成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创建美好蓟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词解释
1.结案率:一个法院一定时期内(通常以年度为一个时间跨度)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重。
2.非诉行政案件: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
3.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同时明确,在两到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4.实际执结率:指实际执结案件数与新收案件数和旧存案件数之比,其中实际执结案件是指以终本以外的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包括已执行完毕、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等方式结案的案件。
5.“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点对点”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发的用于法院查询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查询系统。在“总对总”查询系统中,提起查询申请,即可查询到当事人的全国性银行账户、互联网存款账户、证券、车辆以及法人的工商登记等情况。“点对点”查询系统是对“总对总”的补充,其查询范围包括“天津农商银行”“渤海村镇银行”等本市地域性银行。
6.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本热线是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8.网上立案:是相对于传统形式的立案而言的。在传统的立案模式下,原告或其代理人需要到法院提交起诉书和其他必要的材料。而网上立案就是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接收诉讼证据材料,使立案更便捷。
9.要素式审判:即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式。具体而言,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一些能够概括出固定案情要素的案件,进行要素提炼,并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中各种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
10.家事审判改革:通过改革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维护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提倡家庭本位,对家庭财产关系的处理以有利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团体主义为价值追求;适应家事案件特点,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11.院庭长办案:这是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中的一大特点。进入员额的院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在处理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的同时,承办和参审一定数量的案件,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
12.科技法庭:利用目前成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技术及通信与自动化技术,对法庭审判过程的所有电子笔录、音频、视频等信息进行数字化编码处理,并可以通过网络以视频直播、点播等多种应用形式展现庭审过程。
13.智能语音庭审系统:该系统通过提供多路语音实时转写、快捷修正、智能优化为一体的解决方案,实现在庭审过程中对法官、原告、被告、当事人、证人等各方陈述的内容自动实时识别成文字,并生成庭审笔录。借助该系统,可同步、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反映庭审全部活动,大幅提高庭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