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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企业之急 解民生之忧
  发布时间:2019-07-10 09:06:10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上仓人民法庭副庭长董非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中小企业加工合同纠纷。被告当场给付服装加工费,原告随后交付服装。

该案原告系蓟州区某镇的一家中小民营企业,雇佣周围近百名村民在厂内从事服装加工业务,营某(化名)即为客户之一,但在收到一部分服装后,营某却并未按照约定给付钱款。多次追讨未果后,原告将营某诉至法院。作为承办法官,董非考虑到原告是小规模经营,一旦被长时间拖欠加工费,就直接影响工人工资发放,严重的还会引发大规模诉讼甚至导致企业停产。董非意识到这可能不仅仅是一个加工合同案件那么简单,还可能涉及到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和民生问题。

但营某不仅拒绝给付加工费,还在案件成讼后拒收传票,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董非在充分了解案情之后,决定“以力破力”,原告利用手中部分尚未交付的服装,将营某“引诱”到服装厂。

双方都到场后,董非首先对营某拖欠加工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告知营某原告方企业的现状,指出如果加工费不能及时到账,会影响企业生态、工人生活,还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料的问题。就这样,大到国家改革、民计民生,小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董非一遍遍做着被告的思想工作。最后,营某主动认错,当场给付了拖欠的加工费。法官们又帮助营某清点服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也将剩余的服装如数交付了营某。

也许这仅是法庭受理诸多民事诉讼中的一件案子,但案件不大,却救企业之急;钱款虽少,足解百家之忧。上仓人民法庭充分认识到“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决定着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机和活力”的深刻道理,主动开展“人民法庭上门服务 助力辖区企业发展”等系列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辖区民营企业发展,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