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天津市久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邓金朝与天津市久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津0119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毛永军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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