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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的“早自习”
  发布时间:2019-01-04 17:10:22 打印 字号: | |

早自习是每个人学生时代都会经历的一件事情,伴随着星辰月光,走进课堂对学习的知识进行巩固。在蓟州法院执行局,也有这样一种“早自习”:为了促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把每天凌晨5:00到早8:00作为查找被执行人的黄金时间,常态化出击执行,努力做好执行“早课”。

元旦小长假期间,宁红波副庭长带领团队凌晨出动,耗时2小时,通过拘传2人,促成2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标的额22000元。

当日凌晨5时,宁红波一行到达被执行人熊某家住处。熊某系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因该公司在承建某工程时欠款而成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熊某抗拒执行,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拘传。到达熊某住处后干警多次敲门均无应答,正要离开之际,执行法官突然隐约听到门里似乎有声音,于是干警们制造脚步声假装离开,实际都在门旁耐心等待。果然30分钟后,熊某打开门走了出来,被干警抓个正着。熊某被拘传到法院后主动交付了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承诺尽最大能力偿还债务。

6时,执行法官又到达被执行人张某家,成功将其带回法院。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张某将两个存折上的2000元钱全部转入法院案件保管款账户,作出还款计划,承诺清偿债务。

近年来,蓟州法院不断推动执行攻坚行动常态化采取假日出击、凌晨行动、午夜蹲守、早晨堵被窝、晚上堵酒桌等灵活执行方式方法,在有力抓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周”“元旦春节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的同时,持续开展日常突击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积案、难案,诠释了法院的责任与担当,彰显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