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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机动因人施策 让“执行不能”变成“能”
  发布时间:2019-01-04 09:52:34 打印 字号: | |

“么某已经因为这件事进监狱服刑了,还让我们掏这么多钱,我们没钱。”被执行人家属强硬的说到。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如果说“执行难”是一块难啃的骨头,那么还有一种比“执行难”更加让人无奈的情况叫“执行不能”。但“执行不能”并不意味着不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仍需履行其相应的法律义务。最近,蓟州法院执行局就成功执行了一起原属“执行不能”的案件,获得了社会好评。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李某、郭某、郭某超与被执行人么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依据判决,么某应给付三申请执行人赔偿款44万余元。执行局刘海生接到案件后,依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现场调查方式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么某因此案正在监狱服刑,刑期五年,短时间内不能刑满释放,么某家属也不愿替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因此次交通事故失去亲人心情悲痛不已,且赔偿款难以落实更使家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刘海生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一遍又一遍,到么某住所地附近的银行对其近一年的银行存款流水进行反复查询,终于发现么某于2018年2月7日在案外人赵某的协助下将名下存款56231.91元转移至案外人么某海名下,案外人秦某(系么某儿媳)也于当日存到么某海名下30000元。2018年2月8日,案外人么某江(么某之子、秦某之夫)从么某海账户支取30000元存款,该账户余额仍为56231.91元。鉴于该存款登记在案外人么某海名下,为稳妥起见,刘海生并未急于将该笔存款予以冻结。


展开博弈


刘海生通过阅卷发现,2018年2月6日,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被害人郭某海死亡后,次日即转移财产,非常可疑。2018年10月29日,刘海生传唤案外人么某海到庭核实情况。么某海到庭后信誓旦旦称该笔存款是么某偿还其曾经的借款60000元,已经偿还56000元,尚欠4000元未还。么某海自认为能瞒天过海,自圆其说。刘海生不动声色,在么某海签字确认所述事实后,直接向其摊牌么某及其儿媳秦某向其账户共存入86231.91元的事实。面对铁的证据,此时么某海不得不承认自己说谎了,并承认了么某与其共谋转移财产的事实,认可自己账户现有的56231.91元系么某的财产,已经支取的30000元用于死者郭某海的丧葬费用。刘海生随即向么某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当日将56231.91元交至法院,么某海从法院出去后乖乖将该款支取后交到了法院财务室。刘海生趁热打铁,继续以么某海共谋转移财产与作伪证为突破口,促使其向么某的家人做工作,以便履行剩余给付义务。么某海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向本院承诺会积极劝说被执行人家属履行给付义务。11月9日,申请执行人表示如果被执行人方于12月20日前再交到法院20万元就同意结案。刘海生心里有了数,认为案子已经具备了执结的基础。


再陷僵局


么某海的工作做的并不顺利,被执行人家属认为被执行人已经服刑了,如果再赔钱就太亏了,坚持拒不履行,案件执行再度陷入僵局。刘海生并未放弃,灵机一动,想到了另一个人赵某。想到就做,刘海生便传唤赵某到庭核实情况。赵某称对么某与么某海转移财产一事一概不知并签字确认。见赵某的突破口已被打开,刘海生随即向其出示了赵某经办么某与么某海转移财产的证据。面对铁的证据,赵某浑身颤抖,乖乖的承认自己说谎的事实,并表示想弥补过错。刘海生抓住赵某此事的心理状态,展开攻势,促使其与么某海共同去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


终获执结


在么某海与赵某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家属转变了想法,同意赔偿,与申请执行人李某、郭某、郭某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将执行款及执行费如数交至法院,案件执结。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特意为刘海生送上了一幅“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并亲手写了一封感谢信送给法院。至此,本案得以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满意,被执行人服气,案外人如释重负,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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