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多数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处理起来相对棘手。同时,还可能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日前,法官赵卿在庭审中就遇到了当事人突然晕厥的状况。
原告张某,30多岁,系我区下仓镇村民,与妻子邓某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产生矛盾,张某起诉离婚。6月29日,主审法官赵卿与书记员武雨萌在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因张某当庭增加诉讼请求,邓某向法庭重新申请答辩期,该案宣布休庭将择期继续审理。就在双方准备离开时,原告突感身体不适,逐渐体虚瘫软,最终倒在地上。面对这一状况,赵卿、武雨萌沉着应对,一方面积极安抚在场家属,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另一方面迅速拨打了120,将张某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在我院干警的冷静处理下,原告张某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避免严重的后果发生,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