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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8年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作者:史庆艳  发布时间:2018-03-23 14:21:54 打印 字号: | |

3月22日,我院召开2018年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金宝主持。全体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翟红在会上全面总结了2017年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她指出,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高院正确指导下,全体干警认真履职,忘我工作,攻坚克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090件,审(执)结20550件,同比分别上升6.02%和5.43%,涉案标的额达32.76亿元。全市法院系统考核的26项指标中,有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翟红强调,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机遇,勇于应对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新时代的新使命。

翟红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院干警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强化规范管理,促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努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加快建设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开启创建美好蓟州新征程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继久宣读了我院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卫东对2017年全院各部门和每个人质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和总结。班子成员逐一向党组书记、院长翟红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