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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县农商行开展金融案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2-27 17:13:51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摄影:韩光强)
  日前,蓟县法院与天津市农商银行蓟县中心支行在蓟县中心支行本部共同举办金融案件座谈会。该院副院长彭继军携民二庭庭长黄子龙和副庭长曹希兴、刘香凝出席了会议。

  会上,该院各位法官就农商行提前收集和整理出来的“贷款到期后两年内,银行对担保人有不连续催收行为,最后一次催收并不超过诉讼时效,担保责任如何界定?担保权失效,法院应否主动审查”等7项典型涉诉问题进行了逐一详实的讲解,并在其后的座谈讨论环节结合案例对现场各支行行长提出的具体诉讼事务进行了解答。彭继军副院长还就金融案件的发案成因、特点、趋势、对策,以及经济新常态下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和与会各行长进行互动交流,并就依法放贷、依法管贷和依法收贷与农商行领导交换了意见。

  县农商行领导与所属27家支行行长近40人参加了座谈会。中心支行温志诚行长在座谈结束后表示:法院以这种方式送法进企业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将极大提升企业员工依法营贷的能力和意识,感谢法院对农商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进一步用法律规范好放贷、管理和催收等各项工作,使信贷业务更加安全有序,依法运行。
来源:研究室 民二庭
责任编辑:高大厦